五、录取联络与服务
录取期间我办办公地点迁至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录取期间联系方式届时通过“河南高招在线”向招生学校公布。
为了保证网上录取顺利进行,录取有关事宜请招生学校直接与我办联系,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录取事宜。
为保证录取期间我办与各招生学校的联络畅通,请各学校在首次登录我省远程录取服务器时务必认真填写各项联络信息。
我办录取前(11月16日前)联系电话和传真:0371—68101572、68101582(联络)、68101570(计划)
我省按照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的要求,建立健全招生综合服务体系,为社会、考生提供良好的服务。我办通过“河南高招在线”向招生学校和市、县招办发布录取信息。招生学校和市、县招办要利用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积极开展成人招生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值班和信访接待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受理考生举报,主动热情地为考生服务。省、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及时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录取期间,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需派驻省招办录取现场1-2人,负责工作联络,协调解决涉及本市(县)考生录取中的问题,并完成省招办安排的其它工作。各市(县)自备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六、录取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各项规定,严肃招生纪律。
2. 招生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学校领导负责,纪检、监察、保卫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录取领导机构。严格录取场所管理,严格工作秩序,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杜绝人为因素干扰。
3. 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把关;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廉洁自律。
4.招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录取工作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的各项工作。
5.招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爱护网上录取系统和设备,不得越权进入系统,不得改动、删除数据,对违反信息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一、录取照顾政策
二、河南省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表(略)
三、河南省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专用函(略)
四、河南省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专用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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